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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期间机动车限行通知
2013-09-27
   为保障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机动车实施临时性交通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3年10月8日、9日、10日、11日、14日,每日8时至19时,对我市牌照载客汽车采取按机动车号牌尾号行驶的限行措施。限行范围:复康路(外环线至八里台立交桥)、吴家窑大街(八里台立交桥至贵州路)、围堤道(贵州路至友谊路)、简阳路(复康路立交桥至宾悦桥)、红旗南路(宾悦桥至中石油桥)、黑牛城道(中石油桥至友谊路)、宾水西道(外环线至卫津南路)、津涞道(外环线至卫津南路)、友谊路(黑牛城道至围堤道)、紫金山路(卫津南路至黑牛城道)、卫津南路(外环线至八里台立交桥)。限行日期和尾号分别为:10月8日限行尾号为8、9;10月9日限行尾号为6、7;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4、5;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2、3;10月14日限行尾号为0、1,以及全部临时号牌和2002式号牌。
  
    二、2013年10月4日至10月15日,每日7时至22时,所有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以下道路及区域通行:(一)外环线(不含)区域以内道路;(二)独流减河、健康大道、昆明湖路、常海道(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以内道路;(三)津涞公路(外环线至团泊大道)、团泊大道(津涞公路至北华路)、北华路(团王公路至团泊大道)。
  
    三、2013年10月4日至10月15日,每日7时至22时,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以下道路及区域通行:(一)外环线(不含)区域以内道路;(二)独流减河、健康大道、昆明湖路、常海道(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以内道路;(三)津涞公路(外环线至团泊大道)、团泊大道(津涞公路至北华路)、北华路(团王公路至团泊大道)、津沧高速(天津段)、荣乌高速(天津段)。
  
    四、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按尾号行驶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驻津部队车辆;(二)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即带“使”字号牌车辆);(四)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市管理、工商管理、交通执法、环保监察车辆和邮政、救援、清障等专用车辆;(五)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六)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七)持有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使用规定)。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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