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收缴我校教师、干部因公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2013-12-06
关于收缴我校教师、干部因公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12-04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等院校因公出国(境)证件需由各校外事部门保管。各院系、各单位自即日起,需上缴所有在有效期内的因公护照以及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对逾期不报或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天津市外办将按照外交部规定,注销其相关证件并停止审批其新的出国(境)任务,相应后果由其承担。 此外,天津市外办在取得签证或签注后将通知本人,出访人在领取护照及签证时,除携带相关取证凭条外,还需携带由国际学术交流处开具的《南开大学因公护照责任书》。根据外交部及天津市外办要求,不上交《南开大学因公护照责任书》者将不予发放护照或通行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出访人自行承担。 请各位教师、干部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因公护照及通行证上交至各学院外事秘书处或学院办公室,国际学术交流处将到学院统一进行收缴;机关各部、处请直接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和配合。 联系人:栾建红(理科学院) 孙吟溪(文科学院) 联系地址:爱大会馆A203、A204 联系电话:23503946 23502547 电子邮箱:xixi0501@hotmail.com 国际学术交流处 2013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