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天津市将于下周(2015年01月12日)起调整机动车限行尾号,因此自2015年01月14日(周三)开始,我院废试剂收取运输时间由每周四改为每周三。
特此通知,望广大师生相互转告。谢谢。
化学学院 综合办公室
201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