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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3-23

各位工会会员:

为了更好的贯彻《关于健全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进“2221”四大保障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总工会推出“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现就我院会员服务卡办理的信息采集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办理原则:严格遵守自愿原则。

二、办理范围:在职工会会员,不限户籍。外国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返聘或临时聘用人员不在办卡范围内。

三、采集项目: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码(18位)、手机号码

四、截止时间:3月27日下班前

五、申请地点:各单位工会小组(各单位具体通知)

六、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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