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9-15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9-15 00:00  

 

20141023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高素质高校学生党员队伍,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央、市委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高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㈠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以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以健全工作制度为保障,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㈡ 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来发展高校学生党员,始终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放到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更好地为推动高校科学发展服务、为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2.坚持教育引导、育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把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全面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学生党员发展的过程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积极引导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

4.坚持从严管理、增强活力。注重把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把每个学生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约束监督之下。建立健全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5.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机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重点工程

㈠ 实施优秀学生“源头工程”。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认真做好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把更多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凝聚在党的周围。经过努力,要使大学生申请入党人数达到在校非党学生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应达到申请入党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㈡ 实施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切实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引导学生党员争做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坚持寓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大力推进学生党支部进学生社区、进公寓、进社团,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队等形式,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㈢ 实施学生党支部书记“领航工程”。着眼于选优训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不断增强抓基层、打基础、带队伍的能力和本领。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学生党支部书记可以由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加强教育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每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每年参加一次实践活动,新任党支部书记上岗半年内接受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激励保障和管理监督,使党支部书记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㈣ 实施党建组织员“提升工程”。着眼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专兼结合、作用突出的组织员队伍,坚持和完善选聘、培训、激励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员的参谋协调、调研总结、工作指导、业务把关等方面的作用。根据高校学生党员队伍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组织员,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建制的院(系)党组织都要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同时可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和特邀党建组织员。加强对组织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工作研讨交流,不断提高组织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主要措施

㈠ 明确高校学生党员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简单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条件。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方面。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

2.道德品行方面。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始终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生活情趣;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行为;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未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3.能力素质方面。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既刻苦钻研理论又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具有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综合素质好,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

4.学习学业方面。始终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珍惜时间,学习勤奋刻苦,按时完成规定学业;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科研潜力大,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现实表现方面。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年)级、学科(项目)团队等集体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主动承担社会工作,乐于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热心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人际关系融洽;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团组织推优、党员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结果均位居班级前列。

㈡ 建立全程培养教育体系。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培养方式,切实加强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努力实现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1.重视新生入党启蒙教育。以提高对党的认识、激发入党热情为重点,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培养,切实克服“坐等上门”思想,以新生入学系列教育活动为主阵地,通过组织好开学第一课、校史教育、军训锻炼、查阅档案、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及时发现基本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扩大申请入党人培养覆盖面。以端正入党动机、扩大受教育面为重点,以网上党校、“两课”课堂、班(年)级党章学习小组等为主阵地,通过选派专人谈话、递交思想汇报、上党课、听报告、观影、参观、研讨等方式,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端正入党动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工作的覆盖面,让有入党愿望的学生都能接受培养教育。申请入党人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实践锻炼。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院(系)分党校为主阵地,通过党校团校培训、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等方式,特别是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使其在学习和实践中快速成长和成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审核合格的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避免入党积极分子流失。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4.严格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以严把入口关、从思想上入党为重点,以学校党校为主阵地,院(系)分党校为辅助,通过组建党课培训师资队伍、制定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推荐辅导书目、完善考核制度、创新培训方法等方式,切实抓好发展对象入党前培养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实际行动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24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加强预备党员转正前培训。以增强党员意识、确保新党员质量为重点,以学校党校为主阵地,通过举办入党宣誓仪式、集中轮训、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备党员培养教育,使他们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6.抓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以学校党校、院(系)分党校、党员活动室、党性锻炼基地等为主阵地,针对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特点,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注重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运用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学习标兵评选等教育载体,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学生正式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㈢ 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优,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要求,每一个程序都有档案记录可查,每一名新党员都经得起群众检验。全面推行发展学生党员“四公示三投票二预审一测评”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1.推行“四榜公示”。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不良反应的,由院(系)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采取“三次投票”。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在推优、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三个环节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得票结果等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院(系)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上听取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介绍人、联系人和支委会介绍有关情况,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3.实行“二级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院(系)党组织要对经支委会研究拟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预审,并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的意见。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经院(系)党组织预审通过拟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严格审查。没有经过预审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转正)手续。预审的重点:一是党员条件。通过与发展(转正)对象谈话,广泛听取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发展(转正)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具备发展条件。二是入党手续。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审查入党手续是否规范、完备。

4.组织“民主测评”。支部大会讨论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并报院(系)党组织预审前,要组织预备党员接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由院(系)党组织负责,相关党支部组成民主测评小组召开测评会议,可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民主测评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民主评议三个环节。测评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测评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将民主测评程序放在发展学生党员的其他环节进行,并结合实际运用好测评结果。

㈣ 强化学生党员管理服务。坚持从严管理学生党员,把严格管理与真情服务结合起来,把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使每名学生党员都在党组织这座熔炉中锤炼党性、激发活力、增长才干,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学生党员特点和需求,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方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学生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结合高校特点,深入研究不合格学生党员认定标准、处置方式、操作程序、权利保障等问题,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探索制定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办法。

2.拓宽党员管理途径。积极推进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创新学生党员服务同学、服务集体、服务社会的方式,注重教育寓于服务,服务体现教育。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为学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建立高校党员领导干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党员制度,经常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做好新生党员接续管理。坚持关口前移,结合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新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和入党材料提出明确要求。新生党员入校后,要及时对其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应尽快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对于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性锻炼。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新生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新生党员在入校后半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学时。

4.加强毕业生党员关怀帮扶。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上好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堂党课、过好最后一次组织生活、我为母校建一言献一策等方式,使其重温入党誓词,增强责任意识,在带头就业创业、文明安全离校等工作中站好最后一班岗。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半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8学时。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要重点做好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中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特别要积极帮助毕业生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跟踪管理和回访工作,重点看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等是否落实到位。

四、组织领导

㈠ 完善工作机制。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院(系)党组织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 强化基础保障。加强高校党校建设,建立健全两级建校、分层培养的党校教育格局,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有条件的高校可通过开设党课类选修课程、建设网络党校等方式,扩大党校教育覆盖面。高校党委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讲授党课、作形势报告。要设立专项经费,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要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党性锻炼和实践服务基地。

㈢ 加强指导检查。高校党委要根据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院(系)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当年11月底前完成全年发展党员任务。强化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完善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把关不严、唯学习成绩论、入党后教育管理脱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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