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各机关:
根据南发字【2016】15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各课题组与实验室从本月14号开展了仪器设备清查和家具资产盘点工作,各机关清查盘点工作即日起同时开始,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清查
(一)清查内容:
1.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账的设备(含软件)。
2.应纳入资产管理的账外设备(含软件)。
3.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未入账的教学科研用标本、模型等陈列品。
(二)清查方案
1.各机关职员工登录“信息门户”-“实验室设备处综合管理系统”-“仪器设备管理”-“我的设备”,重新进行核对。
2.注意事项:
账物相符,请点击认可;
有账无物,请点击异议,填写附件中《盘亏表》;
有物无账,填写附件中《盘盈表》
3.核对无误后,到化学楼中楼612学院设备管理办公室,重新打印设备标签并粘贴在相应设备上。
(三)清查时限
1.重新核对自查截止时间,5月13日。
2.重贴标签截止日期,5月20日。
二、家具资产盘点
(一)清查方案
1.家具资产清查遵循“以物为主、账目相符”的原则。
2.请各机关提供一名教师作为家具保管人。
3.盘点结束,反馈学校后再粘贴二维码标签(另行通知)。
(二)清查时限
家具盘点截止时间,5月20日。
三、审核验收
学校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清查结果进行复核验收,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学院相关工作联系人:史寅 陈文彬 联系电话:23503175
附件:
南开大学家具系统楼宇名称(参考).xlsx
化学学院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