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南开大学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6-01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助教津贴管理办法》(南发字〔201358号)要求为考评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在岗表现,激发研究生助教参与学校教辅工作积极性,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流程

1.组织研究生助教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简称“考核表”,见附件1)(填写至“助教自评”栏);

2.组织助教所带课程的学生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学生评教表》(简称“评教表”,见附件2),对助教日常表现打分。填写《评教表》的学生数原则上应为所带课程学生的50%以上;

3.汇总学生打分情况,计算得出平均分数,在《考核表》中“学生评教意见”栏录入学生评教情况;

4.请根据本学院本科教学进度安排及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在研究生助教承担课程结束时,邀请任课教师审定研究生助教工作起止时间,并在《考核表》中“任课教师意见”栏填写考核意见,为研究生助教打分;

5.汇总研究生助教得分情况,在《考核表》中“开课单位意见”栏填写相关评价和考核意见(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0-60分);

6.学工办登陆URP系统,将助教工作的起止时间和考核结果录入《助教考核情况单位上报》中,提交审核。研工部将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津贴。

二、材料上报

请各位助教研究生于201666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评教表》、《考核表》纸质版报送学院学工办(化学楼402)。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提前开展本科学生对研究生助教的评教工作,任课教师对研究生助教打分需在课程结束后完成。

2.请各单位研究生助教工作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组织研究生助教、选课学生和任课教师开展“学生评教”和“任课教师评价”工作,确保助教考核工作严格、高效完成。

联系人:许萌,联系电话:23508058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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