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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的通知
2017-12-04

各学院、各科研院所: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实验动物相关研究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科技人员并经过专业培训。原则上要求我校涉及动物实验的相关教师、学生皆参加培训并获得实验动物从业资格证。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培训中心河东培训部将于2017年12月20-22日举办“天津市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培训班”,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中午12:00,具体报名事宜见附件天津市2017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通知。


实验室设备处

2017年11月29日

具体通知和表格请登录: http://www.nankai.edu.cn/2017/1201/c157a83797/page.ht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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