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化学学院关于《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的通知说明
2018-04-08

各位老师:

为落实校工会《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完善工会送温暖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教职工会员申请慰问流程,化学学院工会特对《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结婚或生育慰问

教职工会员申领结婚证后30日内,生育后两个月内填写 附件5或附件6,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化学楼中楼302)办理学校慰问手续。

二、患病住院慰问

教职工患病住院,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购买价值300元以内的慰问品并组织相关人员探视慰问。

持《南开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审批表》、《住院证明》、《南开大学工会报销凭证》、 发票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化学楼中楼302)办理学校报销手续。

慰问品包括:牛奶、酸奶、鸡蛋、水果等。

发票抬头:南开大学工会

税    号:8112000032856191XU

三、丧事慰问

教职工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负责申请慰问金并组织相关人员慰问。慰问标准:会员本人去世,慰问金标准1000元;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标准500元。

持《南开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审批表》,《南开大学工会(慰问)无付款单据报销凭证》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办理领取慰问金手续。

离退休人员去世,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工会小组申请领取600元慰问金,办理手续同上。



附件1: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审批表.docx

附件3:南开大学工会报销凭证.doc

附件4:南开大学工会(慰问)无付款单据报销凭证.pdf

附件5: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结婚慰问审批表.xlsx

附件6: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生育慰问审批表.xlsx





化学学院工会

2020年11月26日




各位老师:

为落实校工会《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完善工会送温暖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教职工会员申请慰问流程,化学学院工会特对《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结婚或生育慰问

教职工会员申领结婚证后30日内,生育后两个月内填写 附件5或附件6,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化学楼中楼302)办理学校慰问手续。

二、患病住院慰问

教职工患病住院,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购买价值300元以内的慰问品并组织相关人员探视慰问。

持《南开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审批表》、《住院证明》、《南开大学工会报销凭证》、 发票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化学楼中楼302)办理学校报销手续。

慰问品包括:牛奶、酸奶、鸡蛋、水果等。

发票抬头:南开大学工会

税    号:8112000032856191XU

三、丧事慰问

教职工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负责申请慰问金并组织相关人员慰问。慰问标准:会员本人去世,慰问金标准1000元;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标准500元。

持《南开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审批表》,《南开大学工会(慰问)无付款单据报销凭证》交至学院福利委员高兴斌办理领取慰问金手续。

离退休人员去世,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工会小组申请领取600元慰问金,办理手续同上。



附件1: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办法(试行).pdf

附件2: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慰问审批表.docx

附件3:南开大学工会报销凭证.doc

附件4:南开大学工会(慰问)无付款单据报销凭证.pdf

附件5: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结婚慰问审批表.xlsx

附件6:南开大学教职工会员生育慰问审批表.xlsx





化学学院工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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