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8-07-06

日前,基金委发布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和双边学术研讨会。经双方协商,2019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个(其中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

项目说明如下:
1. 资助强度:NSFC向每个项目的中方申请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资助,预算金额应填写在预算表的“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里,详细预算情况应填写在预算说明书栏目里,每年每方的交流量不超过60人天。
2. 项目执行期:2年9个月(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申请资格:
1.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有2018年
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在研基金项目。

申报需求:
1.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中文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每年的合作计划,包括中方的出访时间和出访人员的名单,日方的来华时间和来华
人员的名单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在“项目资金预算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
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双方申请人还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时,须将该合作交流协议作为中
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2.申请举办双边研讨会的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
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并填写本指南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
3.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7月5日至9月5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下午16时
相关链接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3974.htm

20180706附件1.合作交流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doc

20180706附件2.双边会英文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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