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2018年末关于财务工作安排的重要通知
2018-12-05

12月21日最后做账日,12月25日最后投递日,19年1月25日恢复正常报账


根据上级文件,各高校自2019年1月1日起须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这是高校会计核算的重大变革,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学校按教育部要求成立了政府会计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数据清理、计提资产折旧、完成账务系统转换及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大量工作,确保我校2018年财务决算顺利完成和2019年新制度顺利实施。现将期末财务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一、收入上交时间


1.各单位认真清理办学收入、科研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于12月22日前将相关收入上交学校。


2.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根据预算于12月22日前将相关收入上交学校。


3.各单位应返还的工资、水电、房租等费用于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


4.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将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于12月22日前上交学校。


5.注册中心学宿费收缴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


二、报账时间


1.各类经费报销单网上预约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届时网上报销E系统、个税申报系统将关闭。


2.预约报销单现场交单以及自助投递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因财务系统升级,须进行初始化,未完成投递的预约报销单将被清除。


3.网上报销E系统、个税申报系统、现场报销预计于2019年1月25日恢复正常。


三、年终资产及账务清理时间


1.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于12月22日前办理各类支出冲销业务(包括水、电费),核对经费拨款、非税收入。


2.设备处、基建处、房产处、后保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处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年终资产盘点,并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库业务,确保实物资产、资产账、财务账一致。


3.附属小学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核对经费拨款。


4.各单位从学校领取的各种发票、票据(包括已使用、正在使用和未使用的各种发票、票据等),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验收手续。


5.各单位督促本单位预开票据人员于12月24日前办理入账手续。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25日暂停办理预开票据业务。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落实上级要求的重大举措,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重视配合,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应的财务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6.因外汇额度年终结算,余额需上缴教育部。而2019年度的外汇额度一般在2019年1月中旬后才能下拨到我校。请2019年1月中旬之前有出国出境计划的教职工务必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外汇额度借款,以免影响您的出行。


财务处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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