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近日已拨付,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或查看附件发放明细了解经费到账情况。如在财务系统未看到经费到账,请咨询财务处。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开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安排方案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于2019年5月30日(周四)前由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收齐交到科技处(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03)。
一、本次拨付范围
2016-2019年开始执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其他非本次发放范围的项目如前期未办理绩效支出安排,可一并办理。
二、间接经费使用规定
依据《南开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及科研绩效发放管理办法》(南发字【2017】34 号,附件1)规定,自然科学类项目课题组间接费用可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科研用房房屋资源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实验室维修费、物业费、办公费、通讯费、非单独计量的水电费、绩效奖励、工作餐支出、科研交流发生的费用以及直接费用预算超支部分等。
科研项目绩效奖励不设比例限制,有明确绩效预算额度的,不得突破预算额度。绩效发放对象为直接参与本课题人员。项目所在院所根据科研绩效考核结果,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审核项目负责人绩效分配方案。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南开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安排方案申请表》一式 4 份,由学院统一收取审核后,报科技处、财务处备案,经过审批后方可发放。
三、间接经费支出安排
项目负责人支出绩效,请携带审批通过的《南开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安排方案申请表》,于财务处办理。
如需拨付合作单位间接费用,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南开大学科研经费转拨审批单》,报学院、科技处审批后,由财务处复核办理外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