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本年度资助名额为40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3.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7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其他条件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相关要求。
2.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14分或DSH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20日前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https://gerit.org/en/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各学院各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其中,申请人是教师的,应由所在学院或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进行考察评估,并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一)。
3.各学院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8日前提交《报名统计表》(附件二)。
4.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0日-11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寻求资助>在德国的资助项目>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5.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0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0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教师申请咨询:人事处 樊老师
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研究生申请咨询:研究生院 李老师
联系电话:23502033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9
附件: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