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征集天津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
2019-12-06

为贯彻《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精神,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紧密协作、严格保护”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拟开展首批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入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管理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

  (2)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专业技术专家

  (1)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三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3.知识产权法律专家

   对法学有专门研究、擅长法律技术,包括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等,以及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内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的有法律专长的人。

   4.知识产权经济专家

   对经济、会计、知产评估领域  有专门研究或深入了解,并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人。

二、申请程序

   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说明:专家类别以入库申请表“专长领域”选择的领域进行分类,请选择本人最擅长、最专业的领域;“工作经历”要围绕所选择专长领域进行阐述,选择一个领域以上的,要分别阐述各领域从业的相关经历,并提交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从业经历及附件证明材料的专长领域,视为无效。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真实无误的,出具推荐函,并将推荐函及申请人纸质材料报我局。

   市内各高等院校的申请入库人员由本校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员由本单位或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审核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申请人在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知识产权局批准入库并在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三、申请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请及推荐时间  

   申请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专利和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学校汇总并出具推荐函后,报送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郎宇鹏,电话:022-85358454

   邮箱:zscq@nankai.edu.cn

   地址: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45室    

天津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教师办公系统 院级仪器管理平台 化学学院论文评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