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化学学院网站上“学术交流”版块下的学术报告或讲座5次并提交讲座报告表(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创新研究与训练讲座报告表》)。
(二)参加学校创新科研计划项目并按时结题。
注意: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必须在选课系统选课才能取得学分。
听讲座同学需按时填写讲座报告表,并在期末考试周第一周内(6月15日——6月19日)将5次讲座报告表集中交至各班班长处。各班班长收齐后于6月22日上午11:00之前交至院教学办。
创新研究与训练讲座报告表.doc
化学学院本科生教学办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