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09-15

日前,基金委发布《“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请详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8566.htm 。请积极组织申报。

注:1.核心科学问题是“大气细颗粒物的毒性组分、毒理机制与健康危害”。(1)典型区域大气细颗粒物毒性组分及暴露研究方法学。(2)大气细颗粒物毒性组分的生物学效应与毒理学机制。(3)大气细颗粒物的健康危害效应。

  2.2020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集成项目:拟在前5年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对以下方向集成:(1)我国典型地区大气细颗粒物的机体损伤机制。(2)大气细颗粒物及其活性组分的毒理学机制。

  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前5年项目资助与完成情况,结合最新出现的环境问题,2020年本重大研究计划拟在以下方向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大气细颗粒物的体内存在识别和分布规律;(2)室内细颗粒物污染及其健康危害特征;(3)空气细颗粒物对SARS-CoV-2等典型冠状病毒环境传输的影响。

3.2020年度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2-3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200-300万元/项,资助期限2年,研究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拟资助集成项目2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200-15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研究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除外);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请详见指南。

5.申请书中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大气细颗粒物的毒理与健康效应”,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

6.摘要第一句应当注明申请内容对应的本指南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中确切的研究重点,同时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的贡献。

7.无纸化申请,基金委规定的申报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 - 10月13日16时,请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请书做形式审查。

联系人:赵玲、张敏

 

教师办公系统 院级仪器管理平台 化学学院论文评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