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南党发﹝2020﹞34号)文件要求,鼓励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技术和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鼓励实验室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实验室管理模式,调动上述人员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培育优势项目参评天津市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根据《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实施办法>和<南开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奖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发字[1999]84号),现启动2018-2020年度“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和“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类管理人员(含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集体均可申报;
2.凡在近两年取得的实验教学技术成果、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和仪器设备管理成果均可申报;
3.曾获历届校级及以上各种奖项的成果不再参与此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的可以再次申报;
4.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0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评奖条件
鼓励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成果参与此次成果奖的申报,成果内容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一)申报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的成果类别
1.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在改进实验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
2.积极探索实验课程改革,在改进实验课程设置、实验内容方面成果显著,通过设立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交叉性实验内容,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背景下一流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3.自行设计研制或改进教学仪器、装置或软件,制作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对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作用明显,有推广价值;
4.积极编写实验教学教材,已正式出版(或已与出版社签约),并已使用。
(二)申报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奖的成果类别
1.推进优质实验资源(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2.在实验室管理体制、实验室队伍建设以及采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实验室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经验和效果;
3.在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措施得力,得到教师和学生好评,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三、评审程序
(一)成果奖的评审组织工作由实验室设备处负责,教学成果和管理成果由学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遴选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采用专家网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会评方式进行;
(二)本次成果奖励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申报数量和成果质量,推荐产生若干特等奖(可空缺),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作为2022年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四、申报材料
1.《南开大学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或《南开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奖申请书》(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
2.实验教学成果或管理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可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如果是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在首页提供目录);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教材电子文档pdf电子版);
4.成果材料具体填写及装订要求见《2020年南开大学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和教学实验室管理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附件)。
各单位在2020年10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报送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过期不再受理。
邮箱:sysk@nankai.edu.cn
联系电话:23508227、23508009
实验室设备处
2020年10月05日
实验教学成果奖和管理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2020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