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

【人事处】关于2021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开始系统申报的通知
2021-07-07

2021年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开始系统申报,现将基本申报条件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遴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文社科类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理工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校外申报人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至少达到我校副教授/副研究员水平,同时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校内申报人包括达到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水平的专任教师和进入第二聘期的博士后。

3.申报人应具备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学术前沿的研究方向与规划,有能力组建富有竞争力的学术团队,并根据国家发展急需和国际学术前沿设立实施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研究项目。

“百青计划”培养期为五年,满四年时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可延续支持一年。百青A档入选者培养期满须达到学校高端人才评聘条件,百青B档入选者培养期满须达到学校高端人才或百青A档评聘条件。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评审系统(http://yinjin.nankai.edu.cn/)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申报人应参照填写说明,客观、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人应在9月2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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