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中小学函〔2021〕5 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天津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请见附件。
如有意愿申报请于 2021 年 8 月3 日前将《天津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 2)、成果报告等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教学办,hxjx@nankai.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天津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天津市第七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