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21〕50号)文件要求,化学学院非中层干部的专任教师申请社会团体学术兼职审批程序如下:
1、本人填写《南开大学校外兼职申报表》
2、本人所在系所审批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4、在院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报人事处流动调配科按程序审批。
补充说明:
1、校外兼职工作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科技成果转化的,须经科学技术研究部审核;校外兼职的单位如有国(境)外背景,须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2、担任中层干部的专任教师申请社会团体学术兼职应按《南开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南党发〔2017〕73号)由学院党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