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化学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 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通知
2023-03-03

学院各位老师及相关教工:

为做好我院2023年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统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请符合条件:到20238月底之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老师填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到邮箱chenqm@nankai.edu.cn,时间截止到39日下午下班前。

 

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及相关人员注意,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在非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联系人:陈奇敏     联系电话:23508470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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