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学院将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院内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每学期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确定院内预审工作时间。学校一般于每学期第2周左右下发毕业相关通知,学院春季学期须于3月底4月初、秋季学期须于10月初前统一向学校提交论文。建议各学科根据论文评阅工作量预留3-4周论文预审时间。
2. 院内预审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拟申请毕业(学位)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提交《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及论文初稿。各学科根据学生具体研究方向安排相应评阅专家。每篇博士论文安排两位博导评审,如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再送第三位博导评审。每篇硕士论文须安排两位硕导评审(学生本人导师除外)。
3. 预审评阅意见分为:
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须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不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尚未达到申请学位水平,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进入后续流程。
4.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不同意”,则应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可以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5.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均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原评阅人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若修改后的论文仍未通过原评阅人审核,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3)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两份“不同意”,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6. 若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对预审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辩理由,书面报送所在学位审核组。
7. 破格申请学位的博士论文预审结果视为破格评审结果,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博士生破格申请学位的评审工作。
8. 由于预审要求提交论文时间较早,评审时应酌情考虑因此出现的论文实验数据不够完整,工作量不够饱满的问题,着重从论文内容科学性和创新性、论文书写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审。
9.各二级学科应于每学期期末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下一学期本学科论文预审工作联系人名单,确定本学科学生提交预审论文时间。2025年6月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学生需在2025年3月初左右完成论文初稿的提交,具体要求及提交材料时间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请发送:
word版论文+pdf版论文+填好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word版含导师签字)》+《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至邮箱w.wei@nankai.edu.cn;
学术学位博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请发送:
word版论文+pdf版论文+填好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word版含导师签字)》+《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附件3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excel 无需导师签字)+《附件4 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excel)至邮箱w.wei@nankai.edu.cn;
学术学位硕士(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化学)请发送:
填好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word版含导师签字)》+《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至邮箱w.wei@nankai.edu.cn;同时还需要将学院预审论文及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大有机论文评审系统中。截止时间参考其他学科,关注大有机学科通知;
学术学位博士(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化学)请发送:
填好的《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word版含导师签字)》+《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附件3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excel 无需导师签字)+《附件4 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excel)至邮箱w.wei@nankai.edu.cn;同时还需要将学院预审论文及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大有机论文评审系统中。截止时间参考其他学科,关注大有机学科通知。
各学科内审提交时间如下:
学科名称 | 学生提交内审材料截止日期 |
分析化学 | 20250306 |
无机化学 | 20250306 |
物理化学 | 20250228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0250314 |
植保(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20250228 |
大有机(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化学) | 参考其他学科 关注学科通知 |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508473(韦老师)邮箱w.wei@nankai.edu.cn
注:
1. 请注意,学生本人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表时,学籍状态应为“在学”。
2. 请同学提早和导师沟通关于论文和毕业申请的相关事宜,至少保证导师有2-3周时间用于阅读论文并提出论文相关修改意见。
3.申请毕业和学位,需要导师的同意。导师签字,不得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