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位

化学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院内预审的通知
2025-12-25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学院将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院内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每学期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确定院内预审工作时间。学校一般于每学期第2周左右下发毕业相关通知,学院春季学期须于3月底4月初、秋季学期须于10月初前统一向学校提交论文。建议各学科根据论文评阅工作量预留3-4周论文预审时间。

2. 院内预审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拟申请毕业(学位)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提交《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表》及论文初稿。各学科根据学生具体研究方向安排相应评阅专家。每篇博士论文安排两位博导评审,如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再送第三位博导评审。每篇硕士论文须安排两位硕导评审(学生本人导师除外)。

3. 预审评阅意见分为:

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须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不同意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论文尚未达到申请学位水平,需做较大修改,不同意进入后续流程。

4.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及以上为“不同意”,则应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可以进入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5.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1)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两份均为“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

2)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被评阅人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原评阅人审核认可后,可以进入后续毕业(学位)申请流程。若修改后的论文仍未通过原评阅人审核,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3)若返回的评阅意见有两份“不同意”,则提请学位审核组审议是否进入后续程序。

6. 若学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对预审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辩理由,书面报送所在学位审核组。

7. 破格申请学位的博士论文预审结果视为破格评审结果,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博士生破格申请学位的评审工作。

8. 由于预审要求提交论文时间较早,评审时应酌情考虑因此出现的论文实验数据不够完整,工作量不够饱满的问题,着重从论文内容科学性和创新性、论文书写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审。

9.各二级学科应于每学期期末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下一学期本学科论文预审工作联系人名单,确定本学科学生提交预审论文时间。

申请202606结业同学请发送《申请毕业(学位)硕士/博士生登记表+本人手机号码至邮箱w.wei@nankai.edu.cn

20266月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学生需在2026年2月底3月初左右完成论文初稿的提交,具体事宜需要学生加入毕业学位qq群查看群公告群文件。

之后所有通知都只在qq群中发布,请各位同学打开qq消息提醒,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各学科学院预审提交时间如下:

学科名称

学生提交内审材料截止日期

分析化学

20260306

无机化学

20260306

物理化学

20260228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20260314

应用化学

20260228

植保(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20260228

大有机(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

详见以上文档中截止时间要求20260108/20260228/20260304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508473(韦老师)邮箱w.wei@nankai.edu.cn

请注意:在20250901之后申请博士学位同学适用于新的成果细则+关于学硕统一答辩的细则+南开大学学则(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可以,毕业两年后申请学位不再受理),以上文件均可见链接:

https://chem.nankai.edu.cn/24088/list.htm

注:

1. 请注意,学生本人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表时,学籍状态应为“在学”。

2. 请同学提早和导师沟通关于论文和毕业申请的相关事宜,至少保证导师有2-3周时间用于阅读论文并提出论文相关修改意见以免盲审未通过时后悔

3. 申请毕业和学位,需要导师的同意。导师签字,不得伪造。

4. 学院预审后盲审送审前,将会进行论文查重,根据化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结果,要求论文查重结果中“去除本人”和“校内自检”(与校内已经毕业学生学位进行对比,尤其同组同学之间对比数据尤其需要注意)两项均需要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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