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人才

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校外兼职申报材料
2026-05-22

各位老师好!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257号)文件要求,专任教师(不包括中层干部)申请社会团体学术兼职审批程序如下:

1、填写《南开大学校外兼职申报表》,本人承诺签字,兼职单位声明签章(如兼职单位暂无法签章可提交邀请函等函件)

2、经本人所在系所审批签字后交化学楼中楼306人事办公室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4、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5、报人事处审批。


补充说明:

1、校外兼职工作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科技成果转化的,须经科学技术研究部审核;校外兼职的单位如有国(境)外背景,须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2、担任中层干部的专任教师申请社会团体学术兼职应按《南开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南党发〔201773号)由学院党委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程序进行审批。

3、《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257号)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财务审计、出版编辑、实验技术、图书档案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校外兼职。



南发字〔2025〕7号修订《南开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XXX-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校外兼职申报表 20260312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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